至少需要一个,可以有很多个。
至少需要一个电工,切断电路,把坏的灯泡取下来,把新的灯泡装上,接通电路。
可以有很多别的人,有人抨击黑暗,有人歌颂光明,有人揭露劣质灯泡背后的罪恶产业链,人收集灯泡厂师傅包养小三的证据,有人讨论如何设计更耐久的灯泡,有人在旁边云淡风轻地说一句,你看人家美国的灯泡就用不坏。
别的人,就是帮不上什么大忙,也不至于捅出要命的篓子。然而,没了那个电工,灯泡就是不亮。再怎么抨击丑恶,藿香正气,也没用。
得到公正的判决,需要几个人?有的地方需要三个。
有两个人,各自调查取证,收集有利于自己的事实依据,通过法定程序使其成为合法证据,在此基础上援引法律,进行论证。
有一个人,居中裁判,认定事实,并在最终认定的事实基础上适用法律,得出结论。
有的地方还额外需要一些人,分担了认定事实的工作,取决于各地习俗的差异。
--
电工师傅不一定有过硬的技术水平,有的时候出了洋相,失手cei了灯泡,大家哄堂大笑,于是换来了一个更靠谱的师傅。
也有的时候,大家实在看不下去了:你看这活干得实在外行,还不如我挽起袖子上去呢!这就炸锅了,大家都跃跃欲试。
电工师傅很愤怒:我才是专业的!你们一帮外行捣什么乱?
没错,我就要说一说于欢案。
你可以叫他于欢案,也可以叫辱母案,老赖杀人案,黑社会追债被反杀案,警察袖手旁观纵容孝子目睹母亲被黑社会轮番欺凌怒而杀人案,黑色地下非法集资导致的人伦惨剧案。
姑且叫于欢案把,省点口水。
包括我在内的很多外行人士,心有不忿,跃跃欲试,因为对那几个人的工作不服气。
这又不是东野圭吾的悬疑小说,不是密室杀人案,有十几个大活人二十几只眼睛看着,还没能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事实基础?
讨债的人做了什么,有没有对于欢及其母亲使用暴力,是否对其造成生命威胁;于欢捅出那一刀的时候,警察在哪里,之前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是否令于欢有理由认为警察不能保证其安全。
判决书上有一个说法,媒体上有一个说法,坊间传说有更多的说法,好像大家都灵魂附体到在场几个人身上亲眼看到一样,并没有哪种说法比其他的更加令人信服。
这很不应该,用一位篮球解说员的话来说,不合理。
有一个人,按说比其他人都更接近真相,能接触到第一手的调查报告,直接询问当事人,但他所给出的版本,并没有获得比报刊媒体和小道消息更高的公信力。
但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又很正常。
这么一个人,他的对面缺乏了一位对手。如果有一位对手,和他一样能够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传唤己方证人,质询他的证人,靠独立调查的结果质疑他的证据。如果在经历了一番势均力敌的厮杀后,一方笑到了最后,那么我送上一个大写的服气。
然而,当这位对手被绑住了手脚,只能赤手空拳来招架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对这样的胜负,我不会服气。
也许,我在说辩护律师的调查权问题。
有朋友可能会问,老王,你开始加黑的字体是“信服”,但后来只说了“服”,那到底信不信呢?
这里必须要承认一个令人沮丧的事实:信不信,是一件很主观的事情,法律,或者说法律运行的程序,并不能保证每个人死心塌地地去相信,充其量只能让人“服”。
比如说,我在庭上放了一段视频,视频里被告人白刀子捅进去,受害者鲜血刺啦喷出来,咣当一声死尸倒地。你看了,说我不信,我怀疑这个人是自杀,我也不能把你电一电,也不能像盗梦空间一样给你植入一个想法。
但是,如果辩护律师已经有了足够的机会去指出一切合理怀疑,比如这个视频有没有后期加工,比如请来法医分析死者的死因,比如叫来现场围观的张三李四出庭作证,在一番激战后依然没有排除合理怀疑。那么,也许你不信,但不得不服,因为辩护律师已经用尽了所有程序手段,也没法得出不同的结果。
当然,有的人可能还不服:说道排除合理怀疑,那什么叫“合理”还不是法官说了算么?我就觉得不合理,我不服。
有的地方,采取了一个很鸡贼的回应方法,他们请来几个大家都不认识的一般公民,坐在一起,几天不看电视不上网,光听控辩双方如何呈现证据,最后作出决定。判决作出之后,这几个人风流云散,哪凉快哪玩儿去。你不服,但你也没法找他们说理,这就是陪审团制度。
有的地方,把认定事实的任务交给了法官,法官有名有姓大家都盯着呢,之前干了什么事情,之后去了哪里,公众心理门儿清。只有身子站得很正,一言一行处处在理,才能尽可能让大家服气,这是个更为艰巨的任务。
以上的每一个环节,缺了谁,谁干得不好,大家都有可能不服,这该怪谁呢?
现在的情况就是,灯泡坏了,大家一边抨击黑暗,一边歌颂光明,一边揭露着劣质灯泡背后的罪恶链条,一边看着几个人换灯泡。这时候,大家发现,这几个人之中有的残废了一只手,有的少了一只耳朵,有的悄么声踹别人脚下的梯子。
于是大家发出了吼声,说我行,我要上。
这多么令人感到无奈。
古希腊城邦中,盛行过一种“吼叫表决法”,这不是我的杜撰,而是历史事实。
每当城邦中有重大事项需要决定,长老们就召集公民来开会,宣布不同的政策方案,大家听到自己支持的就放声大吼,靠吼声的大小决定最终推行什么政策。
梦见灯泡坏了不亮了
梦见灯泡坏了不亮了,得此梦五行属火,乃是丁火之象征,主事业中好运之预兆,乃是吉兆。秋天梦之吉利,春天梦之不吉利。
在外求财者得此梦,主事业中有不利之意,与他人间有所纠葛者相处更有不宁之事。
中年女人得此梦,则生活多遇小人之迹象,求财被他人纠缠者,生活更有不利之事,切莫与他人间因金钱大打出手之想法。
已婚男人得此梦,主家庭纷争颇多,与爱人争执,两人关系不和,家庭不稳外财莫入。
从事核算,会计等相关行业者,主财运难以顺遂之征兆,小人运多,身边多有与他人间纷争之事,性格孤僻之人,处事多难以同他人融洽。
从事表演,艺术等相关行业者,五行代表丁火,主事业中多可与他人间真诚相待,则彼此生活皆可有提升之机遇,乃是吉兆。
此 段 是 算 尽 网 防 同 行 乱 抄 , 读 者 可 略 这 段 不 看
在人类社会中,光明是无论如何都不能缺失的存在,它不仅带给人世间的光明,而且还能指导方向。不过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在夜间并没有照明的工具,人类的活动都在黑夜中摸索,直到照明工具的出现,才改变了这种情况。
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很快人类社会中就出现了电灯。据悉,最早的电灯出现在1854年,是由德国钟表匠亨利·戈贝尔制作而成,可以持续亮灯400多个小时。从电灯问世到普及,也就200多年的历史,但是在一座古墓里面,考古专家却有了不同的发现,直接推翻了电灯发明的历史。
在1945年的时候,考古队在意大利发现了一座古墓,经过考证之后发现这是一座1500年前的女贵族留下的墓葬。在进入古墓进行勘察,考古专家觉得整座古墓都充满了神秘感与悬疑色彩。
当进入古墓的时候,考古工作人员发现里面的光线很强,于是就顺着光亮往里面走,发现了悬挂在墓主人棺椁前的发光源,也就是当时的电灯。经过考古专家的研究,这座古墓是古罗马王子派勒斯的墓葬,其中用于照明的灯具已经燃烧了1500多年。
考古专家用水浇过,也用火烧过,都没有办法将其熄灭,照明效果真的非常好,于是专家就将其叫做“阿拉丁神灯”。在我国的很多古墓中,也发现了不少可以持续上百年甚至上千年不灭的长明灯,不过也没有因此将其叫做电灯,为何专家们却把意大利古墓中发现的这种灯具叫做电灯呢?
考古工作人员之所以会将其称作电灯,主要是因为这种灯的材料比较特别,与常用的油灯材质有一定区别。因此,大家也非常奇怪,明明人类历史上的白炽灯泡是在1854年出现,为什么1500年前也会出现电灯呢?
这种电灯不仅出现在1500年前,而且还照明1500多年之久,于是很多专家都对其感到好奇。而为了解开长明灯身上的秘密,一位叫做西蒙艾菲克的美国化学老师就是做了一个研究,研究过程中发现了长明灯燃烧的材料是用黄磷与易燃物混合体制作而成。
不过古墓中并没有多余的氧气,那么这个长明灯是如何保持1500年不灭的呢?专家们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发现这种支持长明灯燃烧的液体燃点非常低,只需要一点氧气就可以燃烧,每次当盗墓贼打开墓室的时候,古墓里就会进入氧气,所以灯就会自动亮起来。
盗墓贼看到这样的景象,自然也就会感到害怕,继而放弃接下来的盗墓行为。不过这也说明一个事实,那就是长明灯并不是一直亮着,而是当有氧气进入到墓室内,长明灯才会重新亮起来,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能够照明1500多年之久。
不过在意大利这座古墓中,考古专家发现的长明灯是用电燃烧的,这种技术在1500多年以前可没有,毕竟电灯从发明到现在也不过几百年的时间。但是又如何解释在意大利古墓中发现的电灯呢?难道古人的技术已经先进到如此地步了吗?
这种现象其实不太好解释,古人的智慧不是我们现代人能够度量的事情,毕竟古人也做出了很多现代人都无法做到的事情,比如建造长城、造纸术、指南针等。而且在古墓中出现无法解释的物品不止这一件,除了电灯之外,还有埃及古墓中的发现酷似电视的设备。
埃及古墓中的电视也是无法解开的谜题之一,考古专家在考古埃及古墓的时候,也在其中发现了4000多年前的电视。如果说在数千年之前没有电,那么古人是如何用电视机看电视的呢?关于这个问题也有不少专家进行研究,但是并没有给出正确的答案。
如果以今天的角度来看,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在数千年之前的社会,其文明程度丝毫不逊于现代文明以及技术水平,甚至有可能在某些领域还超越于现代文明。在考古的过程中,有很多先进技术都是现代文明无法解释的事情。
其实这种情况也并非是不可能,毕竟关于古埃及以及金字塔的秘密实在太多了,而且没有答案的秘密也有很多,至少到现在还没有人能够解开。不说其他国家存在的神秘物品,就拿我国古墓中发掘出来且保存完好的物品,古人是如何让这些物品完好的留存到今天呢?